由于仲裁委从开始到结束全程异常,不给我以任何正常解决问题的机会,因此,我不得不上诉到硚口区人民法院,我在上诉状中先讲了事情的经过,总结了仲裁委的前述问题,还讲了被告公司的如下若干特殊情况说明:
       被告公司武汉软想科技有限公司有一系列相关的特殊性,在此略加说明,以方便法官进行相关的处理和判断,这种特殊性主要与工资及报税方式有关联,并且是合法的,特朗普在第一个四年总统任期内也没有要工资,能说特朗普没有工资条和相应个税记录就是非法的吗,能因此就否认特朗普四年总统任期的工龄吗?显然是不行的,道理根本就不值一讲。
       软想创始人在创业之前依靠打工积累了一部分资金,并且主要想依靠个人的创新能力进行创业,在未取得市场突破前不准备招其他员工,另一位出资人,不懂软件开发,在未取得市场突破前也说好了不发工资,在这种模式下,即使不赚钱也能支撑很长时间,因此,软想公司一开始就不是以急于短期赚钱为目标的公司。
       软想公司作出这种选择的原因是,软想创始人认为自己擅长搞行业技术大突破,并且这样的人非常稀少,自己既然有这方面的专长,就必须发挥出来。自创业以来,原告共变革了三个完全不同的行业,均令每个行业达到到国际领先水平,要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,不是一两天就能完成了,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孤军奋战,并且在这期间一分钱收入都没有,我创业前的资金积累并不是全部都投入到公司的账户中去了,自己还留有一大部分,最开始的工资就来自这自留的部分,这部分用完后,再从公司帐户中提取,目前公司帐户中还有几百元,这钱是不会再动的,再缺钱就临时兼一下职用以弥补工资需求,就从今年(2024年)四月底才开始有了这种兼职情况,到目前为止,兼职总共就两个月,在兼职期间仍在晚上或空余时间搞软想公司的事情,每月及每季度的报税从未中断过,也就是说,自创业以来,原告一直在为公司工作,从未中断过。
       这中间还有一个重大的疑问,完成一个行业变革技术后,马上营销变现不就行了吗,为什么还要反复换行业,一直无收入呢?这就涉及到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问题了,这些势力部分是商业竟争对手及其收买的相关人员,部分属于国外企图阻碍中国崛起的敌对势力及其收买的相关人员,还可能包含国外敌对势力对整个国家层面的愚弄,这些势力抑制行业正常发展的能力和权力异常强大,信息异常灵通,死死盯住行业的创新者,动用一切手段和借口令其不能变现,从而抑制其发展,在软想创业历程中,类似于本案仲裁委的异常办理模式的案例不少。现在,国内外敌对势力已经知道原告在办理退休了,一旦办成,利用养老金就可以令行业技术变革持续下去,总会有成功变现的机遇,总会有令中国相关行业迅速崛起的一天,这是国内外敌对势力所绝不愿看到的,因此,必然会想方设法阻止原告成功办理退休,目前,相关的迹象已经开始出现,法院始终都要有这种清醒的认知,一旦再有其他无关人员企图行政干预我的案件,要立即记录在案,并上报上级党委处理,所有的一切,人民都看在眼里。
       软想公司的注册地是开发部,主要是搞软件开发的,并不与用户直接接触,并不需要对外挂牌,我们对外的展示窗口是公司网站和电话,用户通过网站和电话可以联系到我们,很多在写字楼上办公的开发公司都没有在门口挂一个牌子,这是一种很常见的模式,工商人员曾多次上门查验过我们的注册地址,工商局也承认这种模式,但这与确认原告的劳动存续时间好象没有多大关系。